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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「有」後婚


 


先生的女兒,年過三十,猶小姑獨處。 汪 先生著急不已,


頻頻請託作媒。也鼓勵女兒,先交朋友,再論婚嫁。


先友後婚,他請託同事某甲,費心牽線。


某甲戲曰:先「有」後婚。孩子有了,再論婚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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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莊坤良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