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養小孩與狗
美國友人在台灣領養小孩,我陪他去中途之家看小孩,到天主教慈善機構去接受訪談,帶小嬰孩去醫院看病,到法院辦手續,經過不少繁瑣的程序與長時間的等待,才完成合法的領養手續。友人夫婦終於把一個七個月大,胖嘟嘟,但卻帶有先天性氣喘的小男孩,帶回美國去。
迎接一個新的小孩到家裡,對沒有子嗣的家庭,當然是件大事。友人的興奮心情,溢於言表。他們告訴我說,小孩的房間已經布置好了,育嬰手冊也讀過幾遍了,所有育嬰的必需品、玩具,都準備齊全了。但仍有一件事情,還需安排。
我好奇的問他,是什麼事?
他說,他家裡有一隻跟他多年的老狗,他有點擔心,狗兒會不習慣有「陌生人」闖入,因而對小嬰孩做出「不理性」的行為來。
我聽了,有點啼笑皆非,這是什麼跟什麼,領養小孩跟狗,有關係嗎?
後來友人聽從心理醫生的建議,在把小嬰兒帶回美國家裡之前,先安排一個聚會活動。也就是,小嬰兒和狗兒先在朋友家的派對裡「不期而遇」,交個朋友,在一起回家,以避免產生陌生人入侵的困境。
…………….
最近看到一些虐待動物的新聞報導,想起了這段往事。雖然看起來美國人真的是小題大作,但這也反映了西方人對待生命的態度。西諺說: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。更多的時候,狗還是家人。在國外唸書時,常看到火災現場報導,主人冒著生命危險,衝進火場,企圖把遺漏在火場中的小動物。有時候,還因此犧牲生命,叫人一面看一面罵他愚蠢,又一面動容,跟著落淚。
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,可由對生命的尊重來決定高下。某些韓國人、菲律賓人、廣東人吃狗肉,這對西方人來說,都是駭人聽聞、極端殘酷、不文明、不人性的惡行。雖說東西文明有別,但回歸人性的訴求,總是相通的。東方人養寵「物」, 從名稱上來看,就是把動物「物化」,把牠們當「玩具」,所以才會玩膩,就遺棄。
領養小孩一事,美國友人的小題大作中有著真性情的溫馨。他顧到狗兒的感受,因為牠是家人,也是未來領養兒的手足,當然必須嚴肅慎重以對。
佛曰:眾生平等。美國友人在生活中實踐了這條最基本的人性關懷。
(莊坤良 2007.5.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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