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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人沒有小孩陪,不能進入公園


 


到英國倫敦大學研究時,發生一件趣事,值得提出來和大家分享。


那是個陽光普照的午後,我從圖書館出來,信步在學校附近散步。逛過一處街角時,聽到陣陣孩童玩耍嘻笑的聲音,從路旁的一個叫Coram’s Fields的小公園裡傳來。從黑色的欄杆縫裡向內看,有好一些小朋友,在綠油油的草地上追逐奔跑。陽光落在簇簇的花團上,配上和風綠草,和長椅上悠閒看著孩子奔跑的大人們,組合成一幅安詳快樂的畫面。


我停下腳步,也想走進公園的這幅畫中,去享受一陣幸福的感覺。


但是當我抬頭看了一下公園入口的門牌時,卻楞了一下。招牌上寫著:


No adults unless accompanied by a child.


沒有小孩陪伴,大人不准進入公園。


 


不死心,我繞道公園的另一個門,去看看。門口也有一塊招牌,上書:


Adults may only enter if accompanied by a child.


有小孩陪伴,大人才能進入公園。


 


兩句話的意思相同,只是一句是肯定的語氣,一句是否定的形式。我當然很失望,站在門外,羨慕地看著那些孩子們,還有那些有孩子「呵護」,才得以進入這美麗公園的大人們!


沒有小孩陪伴,大人不准進入公園。這句話對我們東方人習慣以大人為主的思維,顯得相當突兀。向來只有小孩聽大人的,那有大人反過來要看小孩臉色這回事?


在東方社會,小孩向來就不是「人」,只是一個「孩子」。因為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所以只能依附在大人的「保護」之下,凡是皆有大人代為決定。


這種教養模式會衍生出下列的問題:


1.      東方的小孩,比較沒有主見,因為從小比較缺少獨立判斷能力養成的機會與訓練。


2.      東方父母對體罰子女一事,或老師體罰學生,包容度較大。因此虐待兒童的事,時有所聞。


我在美國讀書時,一位華人朋友教訓孩子,卻引來鄰居報警干預,後來孩子被社工人員帶走。因為孩子是國家社會的,不是父母的財產。如果父母不懂得善盡做父母的教養責任,那麼就交回國家找適當的人來照顧。朋友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,但也無可奈何。


東西方文化差異,表現在親子的權力關係上。也許,把孩子當作是一個獨立、對等的生命,給予相當尊重,放下自己的威權與佔有慾,我們也比較能夠像小孩般擁有真純的喜樂,也許這樣比較有助於社會和諧吧! (莊坤良 2007.1.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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